学做俗人
人活着免不了吃喝拉撒睡、喜怒哀乐忧,谁都一样,但我不知人们何时又分出了个雅俗。看来,雅俗是属于精神范围内的东西。但说起来,人们肯定回答是追求雅而不追求俗。“雅”是与“高”联在一起的,而“俗”则与“低”联在一起。 我也想“高”,而不想“低”。于是,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处处以高雅要求自己。比如,在大冬天,我系个围脖,而不戴棉帽子;上饭厅买饭,绝不拥挤,宁肯等到最后吃些剩饭,也要等人们走后再去;要求自己不说脏话,更不骂人;谈恋爱时,首选戴眼睛的,我一直认为戴眼镜的女孩文雅极了,肯定读书多,或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,遗传……等等。但是后来,自己完全放弃了这一切追求,我不想雅了,只想俗。原因没有别的,只一条――累死我了。 于是,我开始在冬天戴棉帽子了,也早早地上饭厅买饭了,有时候说话,一般的词不足以表达激烈的情绪时,也说一句“他妈拉个逼的”,当然也曾找了个戴眼睛的女孩,但她会说,“你穿太少,不听我话,冻死你个逼养的”。以至于后来她不说这样话时,我开始怀疑她了。果然,她离我而去。走的时候没有一点儿粗话、脏话。她说: “我会永远守在你的梦中。” 我开始追求俗了。我会蹲在大门口,和老大爷下象棋,一玩半天;我会大块吃肉大碗喝酒,甚至大声放屁、使劲儿拉屎;我会揪住质量问题与商家大砍其价,砍价时声震如雷;最喜欢听老婆说“冻死你个逼养的”,倍感亲且暖;儿子找对象时,我会说“找个腚大的,腚大生儿子”;我也系个围裙下厨房了,并且在吃饺子时,必吃它整整一头大蒜;我也在吃萝卜时嚼出脆脆的响声;看到美貌女子,我也敢直接对她说“我真想找你当老婆”,当然得认识的;我还…… 还什么呢? 这样说吧,只要是俗人做的,我都做:请客,送礼,喝酒,打牌;玩,闹,乐,大声说笑,粗声争吵,当然也想哭,可是由于年龄的关系,哭不出来了,倒是在聊天聊到动情时常常不由自主地要流泪。这肯定是俗人的眼泪。要知道,我现在处处努力学做俗人。 学做俗人,就是融入大众,甚至与动物融在一起。前两天我外出,与刚满月的两只小博美狗分别了也就是一天多一点儿,当我回到家时,两个小家伙扑上来又舔又咬,我立即抱起来贴在脸上,两只小博美犬一边叫着一边在我脸上又亲又啃又舔,好象分别多久了似的,弄得我满脸都是它们的唾沫――是我接生的它们,并为它们洗去的血迹;它们在这个世界上嗅到的第一个气味不是它们母亲的,而是我的。吃完晚饭,我搂它们,一公一母两只龙凤胎小博美香甜地睡了。大博美母狗格格就守在我的枕旁,打起了很响的鼾声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有人在我枕旁打鼾呢。 我俗得与小狗同窝了,但我感到轻松自在。用句俗话说:恣,滋润。
2008年7月1日 |